为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规范企业标识管理,在集团上市挂牌、特别是“6.18”重庆直辖十周年之前,在全社会更好地打造、提升重庆建工的品牌形象,集团党委根据今年的工作安排,近日专门下发通知,对加强企业标识管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集团在《企业文化手册》的基础上,制订《重庆建工集团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要求所属各单位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执行。
一是新开工项目必须按照《规范》严格执行。二是对已开工项目:
位于主城区主干道、有较大社会影响、准备参加各级创优、有特殊要求、市属重点工程的项目,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剩余工期在半年以上的,不符合《规范》的全部按规范重新调整;剩余工期不足半年的,重点部位(主要指大门、围墙、安全帽、彩旗和标语)严重不符合的按《规范》重新调整,一般不符合的视具体情况酌情调整。
《通知》要求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消除工作死角和盲点,确保集团所有在建重点工程的企业形象在“6.18”之前有较大的改观和提高。同时,要加强对联营项目的企业形象管理,在执行《规范》过程统一考核验收标准。
5-6月为《规范》主要实施阶段。5月下旬,集团标识管理考评检查组将对集团在建重点工程项目的企业标识管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黄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