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要闻

消费者的福音 商品房交验有“法”可依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05日 21时15分33秒 | 点击量:

我市有了清水房质量验收地方标准

由集团三建公司和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联合主编的重庆市地方标准----《清水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将于200821日起施行。该地方标准为我市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消费者的利益将得到有效维护。

针对广大消费者对商品房质量越来越高的要求,三建公司根据自己多年的实践总结,早在三年前就在全行业中率先制定并实施了“清水住宅分户交验标准”,并取得业主、建设方和消费者三方满意的效果。该标准是根据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结合目前商品房业主和用户关心和投诉的热点,以及商品房相关各分部、分项质量验收的规范要求而制定,并对结构工程、装饰工程、防水工程、安装工程等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在检验方式上,该标准把过去抽样检验的全数检验法改变为“分户验收”,把传统的抽检合格变为现在每户住宅全数检验100%的合格,真正把民用建筑产品当做业主购买的满意商品。在实际制定和实施中,该公司还对一些常见的质量通病、广大用户投诉和关注的焦点问题,如房间净高、对角线误差、楼板厚度、墙面色差、天棚平整度、厨卫、屋面和外墙窗防渗漏等,提出相应的质量检验规定和保证措施,真正做到“顾客至上、打造精品”的目标要求。

重庆三建公司制定实施的企业内部标准,在行业内部和广大消费者的中间引起良好反映,市建委于去年就作为科技立项,97,市建委组织了相关的专家组评审,对该标准作进一步评审。评审专家称,该《标准》作为国内第一个针对“分户验收”的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广大消费者对商品房质量的要求,对我市乃至全国工程质量验收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同时该《标准》对保障住宅工程的施工质量、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将为我市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提供技术依据,有利于确保住宅工程质量,杜绝和减少交质量纠纷和投诉。

(陈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