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4日,石桥铺公安派出所、石桥铺红育坡社区居委会联合向十一建公司发来表扬信,“在火灾面前的职工苟文树勇于见义勇为、不顾个人安危,冲锋在前,使社区居民家庭财产免遭损失,感谢贵单位培养出了这样的好职工”。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1月3日下午4点半,红育坡社区65号-2-2-3卧室的窗外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居住的租赁户不知去向,围观的群众近50余人。在这紧急情况下,十一建职工、社区居民苟文树同志冒着烈焰和浓烟,奋不顾身用洗脸盆、木桶向燃烧的卧室冲去,泼水灭火,及时将火灾事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并主动疏散群众,化险为夷,119赶来后将火势迅速控制。据查这次火灾的原因是电路起火,由于处置得当,没有造成大的损失。
(刘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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