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盘活资金存量,根据集团对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近日,建工市政交通公司出台了《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共六章三十三条,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及公司所属内部专业分公司。《办法》中明确指出:公司设立了以董事长为主任、财务总监兼任副主任的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行使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五大原则,即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预算控制、互不挤占、有偿使用原则;收支分离和限额管理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行政与经济手段并重原则;资金预算计划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的刚性原则;资金支付“先内后外”原则。
《办法》不仅明确规定了资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职责、结算原则及方式,还对各单位资金预算、计划和结算管理,银行保函的开具及管理,资金支付所产生的法律纠纷处理等多个方面作了详细说明,对企业资金的管理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该《办法》从3月1日起正式执行。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较好地理顺了公司与所属项目部、专业分公司之间的资金分配关系,它的出台将有力促进内部合同的管理和完善,有效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从而大大增强企业的资金保障能力。
(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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