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集团党委的要求,要把宣传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作为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市政交通公司党委通过三项措施确保了党费的收缴。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及时下发了学习《规定》的通知,将新《规定》印发到各党支部,要求各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新《规定》,使党员了解足额交纳党费的意义、作用及党费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克服思想上的模糊认识。
二是实施收缴党费“关爱工程”。对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公司党委批准,少交或免交党费;对居住在外地的党员通过电话联系或邮函的方式将新《规定》精神传达给他们,采取外地汇款的方式进行异地上缴;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特殊党员采取上门收缴党费的办法,确保党员党费按时上缴。
三是强化党费收缴建帐制度。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新《规定》,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对党员交纳党费进行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个别不按标准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通过思想教育,促使他们提高了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获取党员的收入信息,按照最新数据调整缴费基数。通过用制度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建立党费交纳台帐,落实党费收缴制度、定期检查通报制度等,确保了党费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潘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