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总承包公司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抗震时期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了各工程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5月14日,公司成立了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保持安全生产和正常工作秩序的通知》和《抗震时期生产安全暂行管理办法》,并立即组织对各工程的安全、质量隐患进行逐一排查。一是特别加强对各生产现场的塔吊、脚手架等重点设备和工程结构、护坡堡坎的排查,确保各项目在现场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行施工生产;其次是对施工现场的生活和生产设施的震后检查,特别对农民工居住区、现场临设、材料堆场、现场围墙、广告牌等区域加强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房屋及设施受损情况,加强监控,要求危旧险房屋须经修复并经安全评估后方可使用;同时,公司启动应急预案,随时关注灾情,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准备工作。
为了确保各项目安全和工程质量,公司要求:抗震时期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各种安全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余震持续期间,在有余震预报情况下,为保证施工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项目部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高空、深孔、边坡作业,检查支架、塔吊、升降机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稳定性。如有滑坡等紧急情况发生的迹象,应立即疏散人员,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在接到余震预警通知时,项目部应谨慎考虑砼的浇筑工作;对砼浇筑后数小时发生余震的情况,应加强对砼的检查,并关注砼的其它试验指标,如砼强度、桩动测值等;发生余震后,项目部应立即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对深基础、挖孔桩、高切坡、外架、塔吊、临设等危险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和进入临时设施。
对“5.12”地震前数小时浇筑的混凝土,部分已产生质量缺陷。公司强调,地震属不可抗力,应积极与项目业主沟通配合,按稳妥的程序进行鉴定,拟定修复方案,确保不留质量隐患。如发生余震,对浇筑后尚未初凝的混凝土,余震后要立即组织进行再次的压面收光;对已经初凝但未达到设计强度的混凝土,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查看余震后有无异常现象。
公司同时要求,各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服务工作,对抗震期间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质量问题,要及时沟通、协商,共同拟定具体办法,尽可能减少地震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影响,防止自然灾害或隐患整治不到位引发的事故。
(任健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