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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事故预控 落实安全责任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7日 22时41分12秒 | 点击量: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司范围内持续推进,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基层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理清安全工作思路,促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四建公司特邀请了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监督二处处长(兼)、重庆市安全工程学院客座教授何建平于6月19日在该司三楼会议室举办了题为“事故预防控制与安全责任”的知识讲座。公司领导班子、各职能部室负责人、各二级单位经理、书记、生产副经理、工程项目承包责任人、经理(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等近70人参加了此次安全知识讲座。

在讲座上,何建平首先针对“事故预防的思考”分析了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安全风险的概率,并指出:现场不缺少缺陷,而是缺少发现;事故伤害是能量损失的结果。究其特点是:侥幸心理和麻木不仁。因此,必须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把别人的教训,当成自己的经验”。其次是如何培育安全风险辨识的能力,从事故分类、事故特点及造成的危害进行了详细讲解。三是分析了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着重是安全理念缺失和安全意识淡薄的根源是安全没有成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而执行力的问题、安全管理体系的问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投入保障等,也是制约安全发展的因素。四是根据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详细讲述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并针对施工单位“高速发展的生产经营业务,严重稀释了我们的管理能力”的现状,提出了13条具体的工作措施,以利更好地履行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五是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追究制度并结合当前的具体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讲解。最后,就建设本质型安全企业提出了“三个保障”:第一,理念保障:安全应成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价值取向;第二,制度保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应遵循的法则;第三,执行保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评估、持续改进等建议。

通过事故预防理论、事故危害因素、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责任追究等深入浅出的安全知识培训,使各级领导、基层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增添了居安思危、敢于担当的信心和决心。

刘纯武 胡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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