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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召开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誓师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2日 16时18分42秒 | 点击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全面深入推进建工集团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工作,930,集团召开了“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誓师动员会”, 集团所属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及集团人力资源部、党委工作部、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集团杨镜璞董事长、石怀强副书记、闫学军副总经理出席会议。

会上,杨董事长首先传达了黄奇帆市长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讲话及国资委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的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集团农民工使用情况和转户状况,截止20108月末,自有在册职工13305人,自有在册职工中为农村户口的393人。要求建工集团作为国有企业,要有长子风范,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政府分忧;要在城乡统筹建设中担当重任,企业要站在构建和谐企业的高度,加大农民工转户这项民生工程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坚持“统筹规划、自愿有偿、积极稳妥、综合配套、促进发展”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为此,集团及所属各企业要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工作任务,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建立工作制度,五是强化考核措施。集团在转户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6个方面的考核和激励政策:1、把户籍制度改革成效纳入集团各级领导班子业绩考核,与年薪、评先评优挂钩;2、所属企业在农民工转户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纳入集团对子公司利润考核的指标统计中,在报表利润上顺加。对转户工作完成出色的单位,在工程分配上予以倾斜;3、只要符合转户条件,各单位要做好转户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对回乡办理转户的农民工各单位要给时间、给路费回乡办理,对集中回乡转户的农民工,有条件的单位可派专人专车陪同其回乡转户;4、与集团及所属企业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393人)原来没享受集团及所属重庆市城镇职工 “五险一金”的,转户后可享受城镇职工同一待遇;5、集团每年要按优秀劳务工5%的比例录用为集团自有职工,在集团有分包任务的劳务企业的农民工(61406名)凡是转户的,在同等条件下,集团优先考虑录用为自有在册职工;6、合作单位及劳务分包企业中的农民工,各单位也必须一并纳入工作范围,抓紧时间,加强工作督导,强化工作举措,将农民工转户情况作为合作单位及劳务分包企业业绩评估的指标之一;对转户中积极工作有成效的合作单位作为集团的战略合作伙伴,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出色的劳务分包企业,在劳务工程中优先倾斜,优先安排;对阻扰农民工转户工作的合作单位及劳务分包企业纳入集团招投标黑名单。

会上,石怀强副书记、闫学军副总经理都从各自分管的工作角度强调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要制定切实工作措施,要从自有在册农民工着力;要从劳务公司和合作伙伴中着力;要从激励机制和准入制着力;要从政策支持中着力。上下互动,共同研究、集中智慧,在年底圆满完成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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