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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分公司“十四项措施”严把生产质量控制关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3日 15时53分16秒 | 点击量:

近期,重庆建工成都分公司陆续新开工几个项目,工程体量、合同造价都较大,为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总体水平,加强风险预警机制,该司采取“十四项措施”,在原有管理制度上再夯实细化,以实现年初制定的“生产质量管理年”目标。

一是与项目(承包)负责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质量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项目部安全质量生产责任;二是与项目部各管理人员签订《项目管理人员责任书》,明确各职能人员职责;三是与各专业分包(含劳务分包)单位签订《总分包单位安全质量生产协议书》,明确分包单位责任;四是在施工现场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责任施工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主要职能人员,根据项目特点有针对性进行《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质量技术交底》;五是月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质量技术专题工作会,各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公司派驻现场管理人员代表均如期参加;六是组织和参与项目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按交底内容进行项目质量检查;七是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八是加大项目现场安全生产质量检查频率和有效控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九是要求项目必须设置专职资料员,并按国家、地方及直管部门要求及时完善项目相关资料;十是分包工程必须先报送分包队伍资质,其合同由分公司组织评审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完善的,项目部必须每月对分包公司资料进行检查、收集和整理,并协助完善签字、盖章手续,分公司定期进行检查;十一是项目部必须按施工资料要求和管理层级规定进行资料签字和盖章;十二是项目部应由项目技术总工组织进行项目班组及人员技术交底,且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报审后方能组织施工;十三是各项目资料除交档案馆存档外,必须留有一套完整的原件交分公司,经分公司审核无误后交集团存档;十四是分公司派驻现场代表岗位不设限,其管理职能涵盖项目管理各个方面,并对现场代表工作尽责情况进行季度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奖金挂钩。

罗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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