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项目” )已列入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办函〔2009〕11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以BOT方式建设遂资眉高速公路遂宁至资阳段的复函》同意遂宁市人民政府、资阳市人民政府共同以BOT方式建设遂资眉高速公路遂宁至资阳段项目,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发包人为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鉴于我项目于2010年8月2日下达土建工程开工令,且当时正值雨季,实际全线路基工程于2010年11月才全面开工,至今施工有效期不足18个月,为避免桥台背、涵台背因预压期不足形成差异沉陷,而导致跳车现象的发生,经对已建成高速公路桥台背、涵台背处理经验的调研,将对遂资高速公路的桥台背、涵台背填筑体采用充填注浆处理,提高填筑体密实度,减小工后沉降。现对该项目的路桥(涵)过渡段预加固处治工程GJ1~GJ6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四川省遂资眉高速公路遂宁至资阳段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遂宁市和资阳市境内,连接了遂渝高速、成安渝高速、成渝高速3条高速公路。起于遂宁市西宁乡,止于资阳界迎接镇老棚湾,主要控制点有:遂宁市、乐至、资阳市。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约124.139公里,遂宁境约42.697公里,资阳境81.442公里。本项目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全部控制出入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4.5m,其他技术指标均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路面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
招标内容:四川省遂资眉高速公路遂宁至资阳段工程项目路桥(涵)过渡段预加固处治工程招标,对遂资高速公路全线的桥台台背、涵背填筑体采用充填注浆处理,提高填筑体密实度,减小工后沉降。本项目路桥(涵)过渡段预加固处治工程招标划分为GJ1~GJ6(见下表),共计6个标段。
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暂定) | 路线长度 (暂定) (公里) | 工程内容 | 工期 |
路桥(涵)过渡段预加固处治工程 | GJ1 | K0+000~K21+966 | 21.966 | 桥台台背、涵背填筑体采用充填注浆处理,提高填筑体密实度,减小工后沉降。 | 30日历天(含准备期) |
GJ2 | K21+966~K42+856 | 20.89 |
GJ3 | K41+800~K63+920 | 22.12 |
GJ4 | K63+920~K85+000 | 21.08 |
GJ5 | K85+000~K101+449 | 16.449 |
GJ6 | K101+449~K124+139 | 22.69 |
本标段预计工期30日历天(含准备期),且务必确保2012年10月内完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 资质 | 业绩 | 财务 | 人员、设备 |
GJ1~GJ6 | ①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②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近三年(2009年起),累计完成三个及以上的类似合同工程,其工程内容中包含灌浆施工。 | ①注册资金在1000万及以上;②近3年(20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资产收益率均大于0; | 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6个标段投标,可购买该6个标段的招标文件,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评标方法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由其经办人于2012年8月31日至2012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可购买),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阳代表处(四川省资阳市娇子大道国土资源局宿舍),
)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注:以上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收取原件外,其余证件均须出示原件并递交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在本次招标过程中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以对投标人报名时及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核实查证,验证其真实性及投标资格,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有违法情况的则取消投标资格;已参加投标的作废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5.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每套1000元,对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单位需分别购买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和图纸,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并负责自身安全,承担一切费用。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统一组织。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2年 9月 19 日,上午9:00~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2年 9月 19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遂宁市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暂定,如有更改,另行通知)。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准时参加,若投标人因故缺席,则表示默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担保
万元现金;
现金担保以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具体提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
公告发布媒体
)等媒体上发布。
公示制度
)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三年(2009年起)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和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当电子文档和书面资料不一致时,以书面资料为准),并于当日或次日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在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eg.cn/)上公示,公示期截止日为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未提交公示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资质、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或虽经公示的业绩、人员,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
公示期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
(2)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eg.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间接受投诉和举报。
承诺函的提交
年 9 月7 日以招标补遗的形式公布。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期后3个工作日内,即2012年 9 月7 日17:00时之前提交一份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承诺函。若投标人投标承诺函未按时提交给招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遵从投标承诺函的承诺内容的,也视为放弃投标,并将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0]466号文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