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要闻

住建公司再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2日 17时35分51秒 | 点击量:

从重庆市国资委召开的重庆市国资系统文明单位创建暨国企新闻工作会上获悉,住建公司申报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经过市文明单位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再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按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求,建工住建公司于去年再次申报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在集团党委的帮助、指导下,公司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精神文明建设与生产经营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经过全司职工共同努力,于200810月通过了市文明委检查验收组的检查。

2009326,在市国资委召开的重庆市国次系统文明单位创建暨国企新闻工作会上,市国资委向建工住建公司颁发了“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证书和奖牌。这是建工住建公司继2005年保持“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3年后,再次获得这项荣誉。

翟永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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