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五一节,光荣的劳动者又成了聚光灯下的焦点。与以往开座谈会、组织劳模参观等形式不同的是,今年五一期间,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将带队深入10个劳动模范的家中深入了解劳动者的生活、工作情况,通过直接而简洁的方式,传递着集团对一线劳动者的悉心问候。
尊重劳动,发扬劳模精神,一直是建工集团的优良传统。在集团成立的近16年来,涌现出了80多名省部级劳动模范,有技术人员,有管理者,也有砖工、钢筋工、混凝土工、保卫、驾修班长……纵然岗位不同,但他们通过自己执着地努力和对企业的热爱,在各自的岗位上赢得了尊重与认同,创造了不平凡的价值。更可贵的是,他们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建工人迎着时代的潮头,全身心地投入到企业的改革发展中来,使得“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在建工人身上得以完整的延续和传承。
尊重劳动,发扬劳模精神,对个人而言,要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新劳动,树立正确的成长观。2013年4月28日,习近平主席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指出,“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为了人民,必须依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必须充分发挥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作用。”辛勤、诚实、创造性不仅高度概括了一个劳动模范、一个优秀劳动者的特征,而且概括了一个人的成长成才的必备条件:脚踏实地、老老实实、聪明才智,缺一不可。
尊重劳动,发扬劳模精神,对企业而言,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树立劳动观点,也是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一是要有健全的人才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员工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形成全面发展、健康发展的企业人才队伍。二是要构建企业精神的维系体系,帮扶关爱企业劳动者,使得劳动者安心踏实工作,向心力、凝聚力进一步黏合,形成助推企业的第一生产力。
尊重劳动,发扬劳模精神,新时期下要求我们深入实践党的群众教育路线。习近平主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劳模精神,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坚决反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当前,改革的大潮将我们推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前,机遇和挑战迫切要求每一位劳动者都应该并且能够成为顺应改革发展,推进企业发展的主力军。每一位建工的劳动者,都有责任和义务,通过辛勤、诚实、有创造性的劳动来实现新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为企业新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李照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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