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基本情况
重庆市渝中区北区路55-57号4楼房屋,面积1093.3㎡,砖混结构。
招租对象
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的法人实体、个体经营户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并且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在工商、税务、银行、司法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
招租条件
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的规定和要求,不得在承租房屋内从事与国家法律及有关行政规定相违背的行为。
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有意向承租的企业及个人,须到我单位办理有关报名手续。单位应提交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个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公司审核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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