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渝通大厦一层门面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招租基本情况
1、重庆市南岸区花园村街道桃源路22号1层1号门面(原工商银行重庆桃源路22号营业厅),套内面积295.98m²,以115.11元/月﹒平方米(月租金34070.26元)为招租底价进行招租,从2023年7月15日起租,租期5年。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股企业可以不交纳房屋租赁保证金),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新承租人须承担原承租人装修费用,具体金额与原承租人协商。
二、招租条件
承租人需是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好、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经营史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承租人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在承租房内从事违反消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为。不能用于经营餐饮、娱乐、汽车维修、洗车、化工等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
三、招租要求
意向承租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赁房屋用途承诺书(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租赁房屋用途承诺书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承租人的确定
如有2家及2家以上参与报名的,采用竞价方式确认最终承租人,如公示期结束仅1人报名的,确认报名人即为最终承租人,不需要竞价确定。
五、竞价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1、参与承租房屋竞价的意向承租人在竞价前必须缴纳竞价保证金10万元(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股企业参与竞价时可以不缴纳承租竞价保证金),如不缴纳视为放弃,不能参与竞价。
2、竞价结束后,我公司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确认的最终承租人需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双方责、权、利并服从我公司合法管理,竞价保证金转为租金。如确认的最终承租人不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我公司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六、报名时间:公示期间
七、报名地点:渝北区香锦路4号交建大厦
八、公示时间:从5月12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63426626
袁 先 生:15922597115
重庆市渝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12日